2019年4月23日 星期二

田野筆記:一名監所管理員的自白

會想多認識監所管理員這門職業,是因為看到《獄卒不畫會死》這本書,以及獄政工會製作的血汗懶人包,促使我想更深入了解他們的勞動環境。剛好身邊有位親戚在監所服務超過三十年,我便約他當面聊聊。

【工時】
日勤:7:30-18:30 周休2日
夜勤:8:00-次日9:00(25小時)做1休1、做1休3,每月約上10~11天班,但每次工時超長

【工作內容】
日勤:戒護收容人工作、接見、就醫
夜勤:8-17支援日勤,17點後開始每3小時輪流巡邏舍房,1人負責1層樓,每15分鐘簽到1次

大哥任職多年,當然日夜勤都做過,而即使要付出睡眠品質不佳的代價,他仍偏好夜勤,因為日勤戒護收容人工作壓力較大(在重刑監常常是1位管理員要帶領約200位收容人到工廠)。「人永遠補不齊。」大哥說完還找了關鍵評論網上的文章給我看。

關於勞動現場的情況,大多與懶人包內容相吻合,不過訪談有一點收穫是,大哥提到了監所管理員的「給分」權力,也就是所謂的《行刑累進處遇條例》,不同等級的收容人,在監所內會享有不同的權利,例如:第4級收容人,只享有和父母親、直系血親、三親等內旁系血親通信的權利,必須累積到第3級,才能和朋友通信。而這個分數,有時候是算零點幾的,也難怪在報導中看見更生作家劉北元說,他從第4級升到第3級,花了2年半時間。

訪談的最後,我向大哥說明為什麼我對這個議題有興趣,以及接下來可能發展的兩個面向,也順勢聊起他在重刑監服務時,同事協助執行死刑的經驗,接著他強調:「死刑是一定要執行的!沒有教化可能。」尊重對方的立場與經驗,但也一邊納悶著,為何可以如此斬釘截鐵地肯定他人沒有教化可能呢?「如果改成終身監禁呢?」我拋出提問,「還要用納稅人的錢養他們。」「但他們不是也會負擔生活所需嗎?」「勞作金只有一點點,根本不夠。」當下我的反應其實是,那是否應該檢討監所的勞動條件呢?(事後看完「省錢」不應該成為死刑存在的理由這篇文章,我才知道原來收容人的勞動所得,有部分會作為被害人的補償金。)

經過今天初步理解了這門行業,下次似乎可以朝個人經驗著手,但在那之前,我應該先釐清方向和目的,要做的功課還很多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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