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7月29日 星期一

2019監所參訪行動:台中監獄

因為南藝的地理位置鄰近台南二監,所以去年受到朋友邀請到裡面放映紀錄片,以及陪同學一起剪輯影片。由於總是直接到教室上課,並沒有機會看見其他面向的監所環境,決定報名監所關注小組今年舉辦的參訪行動。

還記得行前說明會那天,聽到各行各業的人自我介紹,像是編劇、作家、老師和藥師等,有些人關心HIV收容人的處境、有些人想了解青少年矯正機構的情況、有些人跟我一樣好奇監所管理員的工作狀態。最後我錄取的參訪地點有台中監獄、台中女子監獄、雲林第二監獄,先分享上週四參訪的中監。

台中監獄是全台灣最大的矯正機構,也是唯一有附設醫院的監獄。7/25參訪當天的收容人數為5515人,核定容額是4439人,所以超收1076人。其中以30-50歲年齡層的人占多數,罪名則有超過4成的人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。行程一開始教誨師帶我們參加矯正教育館,此區原本是要作為性侵害強制治療專區,但因當地居民抗議而改建,演變成一個描繪監獄歷史、模擬舍房、展示與販售監獄特色產品的地方。

聽完監所的基本資料、寄放完通訊設備,我們通過一道又一道門鎖,第一個映入眼簾的是培德醫院,監所人員向我們介紹每天約有800-900人的門診量,看診人包含鄰近的中女監、台中看守所、台中戒治所。往上二樓是住院區,共有68個床位,目前居住的收容人約30位,另包含20床供刑後強制治療使用。接著到了舍房,一層約有37-38間,一房可住2-4人,房內有一張上下舖的床、一組床包、一扇窗、幾組收納箱,床位的部分管理員說會按照年齡需求分配。比較讓我意外的是,送餐口好小,隨行夥伴詢問這樣放得進去嗎?他回答有挑選符合尺寸的餐盤。感覺下次參訪時,可以趁這時候問問基層管理員多久巡邏簽名?工時會不會太長之類的?(因為這次長官隨行在旁QQ)

後來經過紙袋工場,有106位收容人在裡面工作,然後到了看護班的教室(短期技藝訓練),再來似乎是監所人員一直很希望我們參觀的才藝舍房(需考試),以及空中大學,學費教材要自付,監所只是提供場地而已,這時我也問了有沒有圖書館,動機來自於前陣子看了《意外的管書人生》,是一名哈佛畢業生到監所裡當圖書管理員的工作記事,監所人員表示只有書車,大部分的書籍來源還是收容人自行購買或親友寄送。最後行經縫紉工場、新收的調查分類科、以及接見室(冰箱裡會展示當天收容人的餐點),便回到會議室進行QA,大家都非常積極,而且問問題很有技巧,但我感覺對方回答含蓄且侷限。紀錄幾個印象深刻的問題:

1.收容人參加比賽獲獎的獎金是歸個人所屬還是監獄?
如果是以個人名義報名,獎金歸屬於個人;若是團體報名,因材料也來自於監所,故獎金歸屬於國庫。

2.收容人一個月約有多少勞作金?
委託加工以紙袋、電子加工類居多,一個月約有630元,外役監的話約有5700-5800元。

3.矯正人員的心理健康照護?
有成立關懷小組和康樂性社團。(不過最讓我驚訝的是,監所人員不能使用培德醫院,應該追問關懷小組的組成,畢竟同儕有時並不是訴諸壓力的對象,甚至還可能是壓力來源。)

4.監所人員發藥給收容人的問題?
這是我們座談時間的核心議題,大家都很關心收容人的健康問題,監所人員表示目標當然是希望可以推動健康自主管理,但實施有難度,目前以眼同口服、戒護藏藥的方式執行,由基層管理人員發藥給收容人,親自看他服藥。

【後記】
其實我內心還有很多疑問,但來不及提出,感覺參訪也比較偏向走馬看花,只能看見獄方準備好的、想呈現的完善的一面,不過夥伴們還是很厲害,可以觀察到許多細節並提出討論。一般大眾想了解權力機構,本來就不是件容易的事,但因為希望台灣可以朝向人權國家的理想前進,所以無論是監所環境、獄政制度、乃至於刑事政策,甚至民眾的思考,都得一起努力才行。

2019年7月4日 星期四

法庭觀察:我們與真相的距離

這次的開庭重點主要是檢辯對鑑定人藍警官進行交互詰問,內容旨在釐清兩名被害者的受傷情形。藍警官在檢察官的提問下,鉅細靡遺地描繪刀傷位置、血跡分布狀況,並示範持刀手勢,再加以簡報的實驗結果說明──同案報告郭俊偉提及謝志宏的行兇方式,以及陳女的受傷型態,皆與現場不符。此外,他也憑藉經驗針對過度傷害的心態加以揣測,列舉其他感情糾紛的案例補充,通常是行兇人對被害者餘氣未消,才會導致這樣的悲劇發生,而謝志宏並沒有這個動機。

另外,法庭中播放了19年前第一次現場模擬的影片和錄音檔,可以聽見郭俊偉承認自己是從老農身後測刺殺他,而當他被問到謝志宏刺哪個位置,卻回答不知道。藍警官表示,如果兩人都有行兇,謝志宏的機車把手應該也會沾染到血跡,但是化驗結果並無血跡反應。他舉汐止殺警奪槍案說明,如果車子有碰到血,要清除是很難的事。

最後,藍警官也對郭俊偉的測謊結果表示意見,他透露,凡是受過訓練或說謊成性者都有可能通過測謊,並以台中后豐大橋案為例,指出該案證人與被告皆通過測謊,但是證人證詞與客觀事實不符。所以他強調測謊有疑慮,採用應相當謹慎。

3小時的問答,可以感受到眾人對待案件細節的審慎態度,我也想起開庭的前一天,向朋友提及要去旁聽一起冤案,他問我怎麼知道對方是冤枉的,當時跟他說明了一些程序上的瑕疵,不過在一次次的法庭觀察後,我想,每次開庭都是我與真相更靠近的時候,也希望是無辜者離自由越來越接近的時刻。

*原文經編修刊於冤冤相報第56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