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7月4日 星期四

法庭觀察:我們與真相的距離

這次的開庭重點主要是檢辯對鑑定人藍警官進行交互詰問,內容旨在釐清兩名被害者的受傷情形。藍警官在檢察官的提問下,鉅細靡遺地描繪刀傷位置、血跡分布狀況,並示範持刀手勢,再加以簡報的實驗結果說明──同案報告郭俊偉提及謝志宏的行兇方式,以及陳女的受傷型態,皆與現場不符。此外,他也憑藉經驗針對過度傷害的心態加以揣測,列舉其他感情糾紛的案例補充,通常是行兇人對被害者餘氣未消,才會導致這樣的悲劇發生,而謝志宏並沒有這個動機。

另外,法庭中播放了19年前第一次現場模擬的影片和錄音檔,可以聽見郭俊偉承認自己是從老農身後測刺殺他,而當他被問到謝志宏刺哪個位置,卻回答不知道。藍警官表示,如果兩人都有行兇,謝志宏的機車把手應該也會沾染到血跡,但是化驗結果並無血跡反應。他舉汐止殺警奪槍案說明,如果車子有碰到血,要清除是很難的事。

最後,藍警官也對郭俊偉的測謊結果表示意見,他透露,凡是受過訓練或說謊成性者都有可能通過測謊,並以台中后豐大橋案為例,指出該案證人與被告皆通過測謊,但是證人證詞與客觀事實不符。所以他強調測謊有疑慮,採用應相當謹慎。

3小時的問答,可以感受到眾人對待案件細節的審慎態度,我也想起開庭的前一天,向朋友提及要去旁聽一起冤案,他問我怎麼知道對方是冤枉的,當時跟他說明了一些程序上的瑕疵,不過在一次次的法庭觀察後,我想,每次開庭都是我與真相更靠近的時候,也希望是無辜者離自由越來越接近的時刻。

*原文經編修刊於冤冤相報第56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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