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5月7日 星期二

法庭觀察筆記part2

2019/4/18(四) 10:00 高分院第3法庭(下次開庭時間:6/20(四)10:00)

這次開庭一樣是檢辯對證人進行交互詰問,而證人有兩位。

第1位吳先生從事砂石業,因為公司要買砂石,才會認識明芳大哥,也曾在去看砂石的回程中,到內門空地看過木材。

最後檢辯分別陳述意見如下:
檢察官:合夥關係是明芳大哥自己講的。
辯護人:證人有提到合夥人石頭,所以可以確認有合夥關係存在。

第2位是明芳大哥的前妻莊小姐,因親耳聽到明芳大哥在接洽重機具的事情,才把錢借給他,理由是認為他事業若發展得不錯,小孩也能獲得較妥善的照顧。

最後檢辯分別陳述意見如下:
檢察官:證人證詞空泛。
辯護人:從借錢可以得知明芳大哥有出資、也有合夥事實。

明明是同一段證詞,卻衍生截然不同的解讀立場 QQ

2019/4/18(四) 09:30 高分院第8法庭(下次開庭時間:5/30(四)09:30)

聽完明芳大哥的開庭後,和平冤的夥伴一起續聽劉正富案

下午場傳了四個證人,檢察官問的問題大致上有這些:有沒有被恐嚇?誰載你去現場?在本案前有沒有見過對方?案發後有沒有群聚討論?比較印象深刻的是,律師問證人:警察有沒有拿其他照片給你指認?證人回答沒有。所以其實明顯的有指認瑕疵存在。

今天也有其他無辜者一起到場旁聽,像是阿澤和燕飛伯。巧合的是,當時我包包裡正帶著阿澤的故事《十三姨KTV殺人事件》這本書。而走出高分院前,穿著族服的正富爸爸和在場的夥伴一一握手致謝,明芳大哥稍早也在離開法庭前,不忘向大家點頭致意。我想起了書裡面的一段話:「我就是經歷了一段別人蓄意給我安排的命運,這其實並不屬於我的命運,但是我卻得經歷。」

2019年5月4日 星期六

煙囪啟示錄

以為是在講六輕,但談論更多的是後勁、林園、大林蒲、大社。老實說《煙囪之島》不好讀,卻十分重要和有收穫,讀的過程也想起了二年級做的政治經濟學期末報告,當時看的一些石化產業文獻,現在都可以連起來了。

開場春山出版的創辦人小瑞說,她一直在思考,要怎麼在一本書裡呈現時間──台灣人與石化產業共存的兩萬個日子。接著何榮幸簡單介紹了報導者的由來,便接棒給這本書的作者之一房慧真,介紹後勁反五輕運動。下一位講者邱毓斌老師,在自立晚報實習期間到後勁去採訪,發現抗爭比報導還有意思,野百合運動後便和社團成員到當地駐點。講座最後再由何榮幸分享六輕調查報導的製作,包含科學家的研究、抵抗深喉嚨的誘惑等過程。

印象深刻的QA:

在報導中要如何拿捏理性與感性?
人物描繪是好看、引人入勝的,但不能只有故事,這樣對改善結構沒有幫助。

像報導者這樣的長篇幅文章固然重要,但要如何讓無感的人有興趣?
(1)會利用mini reporter、新聞遊戲、動畫、衛星雲圖等不同的多媒體形式來呈現新聞內容。
(2)房慧真分享她寫完新屋報導後,收到一封國小老師的來信。老師帶著學生讀完六七千字的報導,讓他們藉由繪畫或寫信表達心得,並帶大家參觀消防局。後來房也把這些溫暖回饋給罹難者家屬。
(3)採真人圖書館的模式,面對面的交流。

邱毓斌老師說,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不是非得要二選一,而是我們要選擇剝削環境還是永續發展的經濟發展。

邱花妹老師說,有環工系的學生跑來修我的環境社會學,他很訝異地跟我說,我以為合法就是沒有汙染。讓我想起書裡的一句話:「誰為汙染設定限制,誰就是在贊成汙染。」

已經很久沒有這麼有意思的夜晚了,除了見到許多偶像外,在這些對話裡頭,我也得到了一些力量。希望我也可以在自己的位置上,為台灣做點什麼。